关于2010级法硕《民法学专题》课程授课时间变更的通知
根据法学院教务科通知,原定于1-13周开设的《民法学专题》课程,变更为一个月内完成授课。首次上课时间为3月28日,故2月21日(明日)上午起的《民法学专题》暂停。具体上课时间随后将书面通知各个班级。
特此通知!请10级法硕同学互相转告!
学院(苏州研究院)教务部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