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苏州研究院)201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学院研招办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
根据学院制订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拟接收的校内校外推荐免试生以及统考硕士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硕士生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院具体复试办法。
2、组织成立硕士复试小组。
3、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综合课和外语笔试试题的命制,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试题的命制,外语口语听力试题的命制。
4、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实施方案的制定。
5、审核复试结果。
6、确定录取名单。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根据考生成绩和生源情况,学院决定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14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
政治 50分,外语 50分,专业一 90分,专业二 90分;总分 355分。
二、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为我校在职的硕士生导师。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专业综合课笔试及外语笔试: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学,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满分50分。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精通英语的教师主考,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英语面试满分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专业课口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考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状况、特长、兴趣爱好等,面试满分为15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1、专业综合课笔试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9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五、复试时间安排、需携带的材料
各项具体安排及需携带的材料见复试通知书。
学院(苏州研究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