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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校区管委会专题会议在京召开 刘伟校长等学校领导出席并做重要指示

发布时间:2016-03-09 作者:国际事务部 来源:国际事务部

3月8日上午,苏州校区管委会中法学院合作办学协议修订续签专题会议在学校明德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学院校长刘伟、党委常务副书记张建明、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副校长查显友、副校长伊志宏、副校长刘向兵、副校长洪大用等学校领导出席会议,校长助理兼学校办公室主任郑水泉、发展规划处处长王轶、教务处处长龙永红、国际交流处处长张晓京、财务处处长顾涛,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学院、中法学院院长朱信凯,学院副院长石佳友,苏州校区国际事务部副主任陈超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伊志宏副校长主持,刘伟校长就中法学院合作办学协议修订续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朱信凯院长代表苏州校区向管委会汇报了中法学院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并简要总结汇报了中法学院在办学深化和优化期所需要解决的一些结构性矛盾。

石佳友副院长结合中法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修订续签实际,就中法学院下一步办学亟待协调解决的一些具体事项,向管委会进行了汇报,并就协议修订续签的指导原则,向管委会进行了请示。

各分管校领导、各部处负责人就苏州校区汇报的情况进行了商议,并就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指导。

刘伟校长高度肯定苏州校区的工作以及中法学院取得的办学成绩,并就中法学院下一步发展建设中的教学、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

此次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的召开,协调解决了中法学院合作办学协议修订续签中的重大问题,对中法学院下一步的发展建设做出了指示,体现了学校对苏州校区特别是中法学院的关心,对于苏州校区下一阶段的工作,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编辑:桑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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