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苏州研究院)独墅湖畔经济学论坛第九讲
公司章程条款的设立、法律对投资者权力保护和公司治理――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证据
主讲人:财政金融学院 郑志刚副教授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修远楼225教室
郑志刚,2003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学院财政金融学院讲师。2006年7月起,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经济系访问学者。2009年7月起,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副主任。2010年1月起,学院博士生导师。
科研方向:公司治理、公司金融、企业理论、微观经济理论。讲授课程:公司金融专题-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研究生文献导读课程)。公司金融专题-金融发展影响因素的理论与证据(博士生文献导读课程)。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研究生方法论课程)。公司金融(本科和在职研究生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管理经济学)。
(编辑: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