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墅湖畔人大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二十期
国家政策的司法回应
――以1979年以来我国企业改革政策为例
主讲人:刘思萱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
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时 间:2011年12月28日(周三)上午8-11点
地 点:人大学院修远楼303教室
主讲人简介:
刘思萱,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持(执笔)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等科研课题,在《南京大学学报》、《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科研获奖:(1)《论农村纠纷解决的路径依赖与司法回应――以苏南地区人民法庭为视角》,荣获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三等奖;(2)《论法律原则在我国司法裁判中的适用――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为范本的研究》,荣获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一等奖;(3)论文《论功能变迁中的司法建议――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个案剖析》,荣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4)《经济法政策性特征的实证考察――基于3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整理与分析》,荣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并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承办的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的“青岛法院杯”征文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 法律研习社承办 ――